医院公告
锅炉维保项目技术需求
一、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锅炉维保项目
2、比选控制价:15.5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维保内容:
1.燃烧机、锅炉控制柜:
维护、保养燃烧器本体、点火装置、火焰监测装置、伺服电机、过滤器及附件、燃气电磁阀、燃烧控制操作柜。在当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提供巡检报告及保养记录报告,用以说明检修、维保情况及设备现时状态。
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燃烧器电气检查;机械部分测试、加油润滑;点火测试检查;火焰检测部位测试、调试、检查;燃烧器本体清灰处理。
1.1锅炉运行期间对燃烧器的调试。
1.2配合技监局有关部门运行检查。
1.3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的烟气测试(1次/年)保证燃烧器空燃比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并且符合相关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1.4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日常故障的及时排除。
1.5锅炉控制柜每年除尘、紧固接线端子,线路检查。
1.6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每月巡检一次,消除运行隐患。
1.7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有配件损坏需要更换,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及报价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配件,易损件(如压力开关、水位计、点火电极、火焰探测器等)质保期三个月,大型配件(如伺服电机、程控器等)质保期为一年。
1.8保养明细如下:(保养内容见附表)
2.锅炉本体:
2.1锅炉本体清理、保养,清理炉膛及烟火管。
2.2锅炉安全阀及压力表拆除校验,回装。
2.3锅炉内外检配合,检验填报、约检、付费、取报告。
3.软水、除氧系统:
3.1定期巡检软水、除氧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3.2检测除氧效果,对除氧温度液位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3.3负责对系统故障进行检查和维修,如有配件损坏需要更换,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报价及维修方案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或甲方自行维修。
4.信号采集中控柜、上位机:
4.1热工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变送器每年维护检查一次保证各表的准确。
4.2运行信号及报警每年试验一次。
4.3每年对微机系统软件检查一遍,包括仪器仪表数据跟微机系统显示端数据进行比对、指令操作和实际控制要求比对、检测操作反应时间是否正常,硬件清扫除尘一次。
4.4每月锅炉自控系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锅炉房水泵:
5.1巡视检查水泵运转是否正常。
5.2检查密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意见。
5.3每年检测电机供电是否均衡。
5.4每年保养一次,加油润滑。
6.锅炉房仪表阀门:
6.1每月巡视检查仪表阀门有无跑冒滴漏,及时解决。
6.2每年加油润滑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7.每季度(一个付款周期)向院方递交蒸汽锅炉维保、维修阶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阶段内锅炉维保、维修概况。
7.2日常维保巡视情况。
7.3维保、维修情况。
7.4接报修情况(院方报修和运行人员报修)。
7.5维保、维修中更换的配件(院方采购配件和维保公司采购配件),内容包括配件品牌、型号、数量、时间、维修人和使用位置。
7.6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存在的问题,内容包括:问题描述、存在的隐患、解决建议。
7.7人员培训情况。
7.8下一个维保阶段(付款周期)工作计划。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4、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三个);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失信、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6、报价单;
7、廉洁自律承诺书;
8、维保方案;
三、报名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8 日
评选时间:2023年9月18日 10点00分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前提交密封盖章的纸质版(北京天坛医院B区东门 田老师 15911058971 收 )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田际嵩
联系电话:59975707
邮箱:ttyyzgc@sina.com
锅 炉 维 保 合 同
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锅炉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下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锅炉概况
1.锅炉型号: 3*6T 台数: 3
2.锅炉品牌: 斯大
3.锅炉用途: 3台蒸汽(天然气)
4.燃烧器品牌: 欧科
5.锅炉房地址: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第二条:维护内容
1. 燃烧机、锅炉控制柜:
维护、保养燃烧器本体、点火装置、火焰监测装置、伺服电机、过滤器及附件、燃气电磁阀、燃烧控制操作柜。在当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提供巡检报告及保养记录报告,用以说明检修、维保情况及设备现时状态。
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燃烧器电气检查;机械部分测试、加油润滑;点火测试检查;火焰检测部位测试、调试、检查;燃烧器本体清灰处理。
1.1锅炉运行期间对燃烧器的调试。
1.2配合技监局有关部门运行检查。
1.3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的烟气测试(1次/年)保证燃烧器空燃比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并且符合相关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1.4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日常故障的及时排除。
1.5锅炉控制柜每年除尘、紧固接线端子,线路检查。
1.6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每月巡检一次,消除运行隐患。
1.7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有配件损坏需要更换,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及报价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配件,易损件(如压力开关、水位计、点火电极、火焰探测器等)质保期三个月,大型配件(如伺服电机、程控器等)质保期为一年。
1.8保养明细如下:(保养内容见附表)
2.锅炉本体:
2.1锅炉本体清理、保养,清理炉膛及烟火管。
2.2锅炉安全阀及压力表拆除校验,回装。
2.3锅炉内外检配合,检验填报、约检、付费、取报告。
3.软水、除氧系统:
3.1定期巡检软水、除氧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3.2检测除氧效果,对除氧温度液位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3.3负责对系统故障进行检查和维修,如有配件损坏需要更换,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配件名称、型号、品牌、报价及维修方案等,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1000元以上配件也可由甲方采购,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安装、调试、或甲方自行维修。
4.信号采集中控柜、上位机:
4.1热工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变送器每年维护检查一次保证各表的准确。
4.2运行信号及报警每年试验一次。
4.3每年对微机系统软件检查一遍,包括仪器仪表数据跟微机系统显示端数据进行比对、指令操作和实际控制要求比对、检测操作反应时间是否正常,硬件清扫除尘一次。
4.4每月锅炉自控系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锅炉房水泵:
5.1巡视检查水泵运转是否正常。
5.2检查密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意见。
5.3每年检测电机供电是否均衡。
5.4每年保养一次,加油润滑。
5.5每年检测水泵电机绕组及电源线绝缘阻值,并记录检测结果。
6.锅炉房仪表阀门:
6.1每月巡视检查仪表阀门有无跑冒滴漏,及时解决。
6.2每年加油润滑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第三条:服务质量要求
锅炉房为医院重点要害部位,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锅炉质量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必须加强各项安全、消防、预防管理,确保锅炉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合同期限
1.收费标准:
1.1维护保养费用一年共计人民币: 元整(¥: );
1.2合同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1.3本合同有效期为 一 年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1.4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维护保养费,分四次结清。每次在完成一个付款周期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付款申请,同时递交乙方三个月协议的履行情况、维护保养和维修确认单、零配件更换统计单,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费用共同确认后进行结算。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合同履行结算单》,合同中附《合同履行结算单》。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履行结算单》金额一致且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6%维保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
1.5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账户如下:
乙方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乙方维保费用。
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1.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
1.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便利维护的条件(指水、电、工作环境等)。
1.5甲方有义务委派持有技监局颁发的锅炉操作合格证人员,按照锅炉操作说明对锅炉设备进行监护和操作。如由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1.6甲方有义务负责锅炉房设备的清洁,并进行过滤器清洗等日常维护工作。
1.7甲方有义务在接到相关部门环保抽查通知后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及义务
2.1乙方指派专业维护人员负责甲方锅炉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2.2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确定的维护内容。
2.3合同约定期限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报修电话: 。
2.4乙方每月一次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知甲方。
2.5乙方在提前1天接到甲方环保检查通知后安排人员进行配合。
2.6乙方每次完成巡检及维修工作后,以书面形式进行工作记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留存一份进行备案工作。
2.7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即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维修。
2.8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均应单独统计记录(含1000元以下配件),在费用结算时应同工作记录表一并上报。1000元以上配件费用的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备件名称、型号、品牌及报价等,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购买、更换、调试,零配件更换费用在每季度结束时,与上季度的维保费用一并结算。
2.9乙方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锅炉监察部门要求、有关锅炉检验要求及安全要求。
2.10乙方在维保服务中若发现非保养责任事故隐患时,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隐患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设备。为用户提供合理化建议并义务提供整改方案。
2.11如果乙方保养不当造成甲方锅炉无法正常运行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损坏程度赔偿损失。
2.12乙方须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和协调与甲方各类日常事宜,项目主管: 。
2.13乙方全权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出现的人身伤、残、病、故等相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赔偿责任等。具体人员见本协议附件六。
2.14乙方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2.15根据甲方运行需要,必须全力配合甲方维修锅炉系统相关的设备设施。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诚信遵守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合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不满足合同要求部分的服务费总额的5%,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其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服务费总额的0.2%。上述两项违约金的金额可以叠加。如违约金总额超过服务费总额的1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达成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待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5.因合同一方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按合同规定应该赔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5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7.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或故意造成甲方所辖区域内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乙方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达成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后需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2. 乙方在工作中,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1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
2.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刑事恶性事件及重大人身侵权伤害行为情节严重的。
2.3乙方对服务人员疏于管理,影响甲方的工作秩序,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2.4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逾期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协商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八条:通知方式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用电话方式或书面形式送达。
2. 甲方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邮政编码:100070,联系人:聂廷勇,联系电话:13691066730.
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若任何一方因以下不可抗力被阻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诸如地震、台风、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骚乱、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或受阻方未能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不可预见事件(统称“不可抗力事件”),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提供有关该等事件的详尽资料以及经公证的证明该事件发生的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造成的损害、损失或增加的费用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不得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免除或降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并应尽力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后,双方同意应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执 五 份,乙方执 二 份。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文件如需双方签字,必须加盖公章,否则签字无效。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附件一:燃烧器保养项目、锅炉控制柜保养明细、锅炉本体维修保养项目
附件二:合同履行结算单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附件四:费用明细表
附件五:维保巡视记录表、锅炉燃烧器故障检修记录、锅炉燃烧器调试报告、锅炉燃烧器保养记录、配件更换记录、水泵巡视表、软水及除氧系统巡视表。
附件六:派遣人员明细表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联系电话
负 责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单位地址: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10C05室
联系电话:010-58896105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1、燃烧器保养项目
序号 | 服务项目 | 达到要求 | 备 注 |
1 | 燃烧器重新调试 | 运行良好 | 每年一次 |
2 | 检查燃烧器控制系统 | 动作灵敏 | 每月一次 |
3 | 清理燃烧头,稳焰盘 | 无积碳调校良好 | 每年一次 |
4 | 清理点火电极,火焰检测系统 | 控制良好 | 安全无故障 |
5 | 调整风气匹配 | 空燃比良好 | 每年一次 |
6 | 调整风门伺服电机压力开关电磁阀 | 动作正常 | 每月一次 |
7 | 燃气机过滤器调压阀,燃气开关 | 清理调整 | 每月一次 |
8 | 检查风机马达轴承叶轮 | 运转正常 | 每月一次 |
19 | 各连接部件的检查 | 检查紧固 | 每月一次 |
10 | 各润滑件的检修上油 | 润滑良好 | 每年一次 |
11 | 检查燃烧器受外接控制器动作 | 控制正常,灵敏 | 每月一次 |
12 | 操作人员培训 | 免费传授技术知识 | 根据需要进行 |
13 | 配合锅检部门运行检查 | 顺利通过 | 年检时进行 |
2、锅炉控制柜保养明细
维保项目 | 维保内容 |
线路 | 控制器电源是否良好 |
控制器至锅炉本体电路连接是否良好 | |
控制器至燃烧器电路连接是否良好 | |
燃烧器控制线路 | 控制是否正常 |
水温传感器线路 | 信号线路是否完好 |
水温传感器安装是否稳固,正确 | |
水温显示是否正常 | |
超温报警是否正常 | |
压力控制开关线路 | 信号线路是否完好 |
超压压力控制开关安装是否稳固,正确 | |
超压压力控制开关报警压力值 | |
设备电源配置 | 各设备电源开关、线路是否完好、合格 |
设备指示灯是否完好、合格 | |
各项转换开关是否合格 | |
联锁项目 | 补水泵与燃烧器联锁是否完好、合格 |
各项报警与燃烧器联锁是否完好、合格 | |
各项报警 | 各项报警是否能够联动警铃、警灯工作 |
超压报警是否合格、复位是否合格 | |
超温报警是否合格、复位是否合格 | |
燃烧器泄露检测报警是否合格、复位是否合格 | |
电控柜内外 | 内外除尘,保持端子台用电设备终端干燥、清洁,防止误动作、短路 |
3.锅炉本体维修保养项目
序号 | 维保内容 | 要求 | 备注 |
1 | 锅炉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 | 拆除、安装、校验 | 由乙方送检 |
2 | 打开人孔、手孔,清理后恢复 | 干净 | 内检时进行 |
3 | 锅炉本体及排水阀门检修 | 密封良好 | 内检时进行 |
4 | 燃烧室、烟火管、烟道清理后恢复 | 干净 | 内检时进行 |
5 | 锅炉前后冷凝水管路检查、疏通 | 排水正常 | 内检时进行 |
6 | 更换锅炉前后炉门密封垫、人孔垫、手孔垫等易损件 | 密封良好 | 根据需要进行 |
7 | 锅炉观火孔检查清理 | 视镜清晰 | 保养时进行 |
附件二:
合同履行结算单 |
服务项目: |
考核结果: |
违约事项: |
扣款金额: |
结算金额: |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
附件三:营业执照
附件四:费用明细表
附件五:
维保巡视记录表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锅炉厂家型号 | 燃烧器品牌型号 | ||
电控柜厂家 | 锅炉用途 | ||
使用燃料 | 锅炉台数 |
巡视检查内容
序号 | 内 容 | 参考标准 | 巡检情况 | |
1 | 测量燃气压力是否在正常工作压力 | 20-200mbar | ||
2 | 检查风机运转情况有无杂音 | 无异常声音 | ||
3 | 检查风压是否在正常工作压力 | 5-50mbar | ||
4 | 检查点火是否正常 | 无连续2次不着火现象 | ||
5 | 查看火焰是否正常 | 无偏焰断火焰 | ||
6 | 检查燃烧器电路是否正常 | 能正常控制 | ||
7 | 查看燃气流量 | 大火 | ||
小火 | ||||
8 | 检查程控器程序是否正常 | 控制器无报警现象 | ||
9 | 检查蒸汽压力是否正常 | 设定值与实测值吻合否 | ||
10 | 检查排烟温度 | 是否在正常范围 | ||
11 | 检查控制电路接线有无松动 | 无老化松动 | ||
12 | 检查各仪表是否能正常显示 | 误差范围内与实际值相符 | ||
13 | 燃气过滤器清理 | 干净 | ||
14 | 燃烧器本体清理 | 干净 | ||
15 | 烟气测试 | 达最佳燃烧 | ||
使用单位意见 | 维保单位意见 | |||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当班负责人: 巡视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锅 炉 燃 烧 器 故 障 检 修 记 录
使 用 单 位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锅 炉 厂 家 | 锅 炉 型 号 | |||
燃 烧 机 品 牌 | 燃 烧 机 型 号 | |||
电 控 柜 厂 家 | 锅 炉 用 途 | |||
锅 炉 台 数 | 使 用 燃 料 | |||
故障现象: | ||||
处理过程及结果: | ||||
备注: | ||||
使用单位评价: | ||||
检修单位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
锅 炉 燃 烧 器 调 试 报 告
用户名称 | 用户电话 | ||
用户地址 | 用户联系人 | ||
燃烧器厂家 | 燃烧器型号 | ||
燃料 | 锅炉编号 | ||
锅炉厂家 | 锅炉型号 | ||
电控柜厂家 | 锅炉用途 | ||
调试前 | 调试后 | ||
调压阀后压力 | mbar | 调压阀后压力 | mbar |
电子阀组口径 | mm | ||
油泵压力 | bar | 油泵压力 | bar |
最大负荷用气量 | Nm3/h | 最大负荷用气量 | Nm3/h |
最小负荷用气量 | Nm3/h | 最小负荷用气量 | Nm3/h |
最大负荷用油量 | Kg/h | 最大负荷用油量 | Kg/h |
最小负荷用油量 | Kg/h | 最小负荷用油量 | Kg/h |
最大负荷烟气测试数据 | 最大负荷烟气测试数据 | ||
O2 | % | O2 | % |
CO | ppm | CO | ppm |
CO2 | % | CO2 | % |
△T | ℃ | △T | ℃ |
NO | ppm | NO | ppm |
NOx | NOx | ||
最小负荷烟气测试数据 | 最小负荷烟气测试数据 | ||
O2 | % | O2 | % |
CO | ppm | CO | ppm |
CO2 | % | CO2 | % |
△T | ℃ | △T | ℃ |
NO | ppm | NO | ppm |
NOx | NOx | ||
使用单位意见:
| 调试单位意见: |
备注:以上调试执行市节能办环保局标准
使用单位(盖章): 调试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调试人(签字):
联系电话: 调试日期: 年 月 日
锅 炉 燃 烧 器 保 养 记 录
使 用 单 位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锅 炉 编 号 | 锅炉厂家、型号 | |||
燃 烧 机 品 牌 | 燃 烧 机 型 号 | |||
电 控 柜 厂 家 | 使 用 燃 料 | |||
保 养 内 容:
| ||||
保养结果及建议:
| ||||
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检修人员共: 人
签字:
年 月 日 | |||
使用单位负责人验收:
¨合格 ¨不合格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六:派遣人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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